来源:宁都县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9日
经县委、县政府决定,组建宁都县应急救援大队,面向全市招收队员,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工作在组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职位
面向全市招聘应急救援队员80名,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未达到1.5:1比例时,则调减招聘岗位。用工性质为临时合同工。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户籍在赣州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专科以上各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要求:
1、限男性青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专业特长可放宽至35周岁;
2、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吃苦耐劳,勤奋敬业,热爱公安事业;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专科院校体育特长生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与体能测试、文化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于2011年9月26日在宁都政府网、宁都县电视台发布招考公告(公告期为15天)。
(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于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0月24日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报名。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填写《宁都县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报名登记表》。
(三)面试、体能测试与文化考试。
面试由公安局组织,面试与体能测试时间为10月27日至10月29日。面试不合格不再进入体能测试。
面试内容和要求:
1、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匀称,无过于肥胖或消瘦现象,体重不低于50公斤。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3、身体的协调性好。
4、反应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敏捷。
体能测试项目和合格标准(计分按公安部民警测试标准计算)
1、50米跑,合格标准:7″1以内(含7″1);
2、1000米跑,合格标准:3′55″以内(含3′55″);
3、俯卧撑,合格标准: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4、立定跳远,合格标准:2.3米以上(含2.3米)。
以上四项达标后进入下一轮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资格审查、面试合格、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于11月5日携带好个人身份证在县公安局11楼会议室参加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基本法律法规。
(四)面试、体能测试、文化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面试占10分,体能测试占70分,文化考试占20分。
(五)体检。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05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地点待定,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程序。体检标准按照招录警察的标准要求执行。
(六)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政审主要考核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确定的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后报组建领导小组审定。并组织为期15天的集中封闭式军事化业务、体能训练。培训合格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与宁都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宁都县公安局临时合同工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解聘。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工资1300元(含通讯费补助100元),另外统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统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自行缴纳。
六、本办法由宁都县应急救援大队组建领导小组解释,未尽事宜由宁都县应急救援大队组建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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