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财经人物 >> 正文内容

大同煤矿集团原副总受贿800余万一审被判无期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9日

    本报讯 (记者马倩如) 经山西省临汾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临汾市中级法院近日对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兼煤炭运销总公司总经理赵生龙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赵生龙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追缴犯罪所得人民币829万余元、非法所得人民币778万余元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11月至2005年3月,赵生龙在任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长治分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职务晋升及调整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73万余元。

  2005年6月,赵生龙在任同煤集团副总经理兼煤炭运销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权在批煤、调整煤炭计划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多次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555万余元。两项共计受贿829万余元。

  另有人民币778万余元,赵生龙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马倩如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