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7日
本报讯(记者夏晓)从设立首家村镇银行开始,短短四年,我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截至目前,我省农村金融机构数达2500多个,从业人员2万多人,逐步形成了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组成的农村金融体系,实现了全省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农村金融市场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我省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城商行跨地区设立县域分支机构,有序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设立和发展,全省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据统计,到8月底,我省共有23家村镇银行开业和筹建,占全国总数的4.3%,资产总额达44.33亿元,各项存款28.94亿元。四年来,村镇银行为改善我省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省内“三农”建设,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满足县域经济发展资金需求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上半年,全省村镇银行涉农贷款余额16.96亿元,占其全部贷款的72.70%,惠及1284个(家)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者,促进了农村金融的繁荣,支持了“三农”建设。
自2009年2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8月底,全省共批准筹建小额贷款公司113家,注册资本金总额93.4亿元,县域覆盖率76%。目前已有94家小额贷款公司获准开业,累计为21600户农户、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184亿元,贷款余额69.7亿元,为缓解“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8年以来,我省积极推进全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推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贷款等金融创新产品,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新增了3605.9亿元的信贷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初步实现了把城市资金引入农村、把农村资金留在农村和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的目的,有效缩小了城乡金融差距,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