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作者:蔡建成、阳丽、记者刘兴旺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0日
本报讯 蔡建成、阳丽、记者刘兴旺报道: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定南县、鄱阳县、上高县、上犹县等4县被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每县最多可获得中央财政2500万元资金补助,用于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水能等绿色能源,改善和解决农村生活,推进农村能源清洁化和现代化。
据介绍,财政示范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及用途主要包括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生物质气化工程、生物质成型燃料工程、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等,我省财政也将安排资金予以扶持,增强示范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发挥和放大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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