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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实施将满3年 无事故资深客户可享最优惠费率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周昆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8日

  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简称“交强险”),即将满三年。据悉,投保将满三年的无责任事故客户,下月起即可享受下浮30%的最优惠保费费率。

  据悉,交强险诞生之初就设置了保费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如下表)。而我省6座以下私家车的交强险基础保费是950元,这也就是新车投保的费用。如果一位2006年投保的客户3年内均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今年续保时就仅需支付665元。昨日,人保、平安、都邦等财险福建分公司人士都表示,由于我省交强险续保可提前一个月办理,目前已有客户获得最优惠费率。

  另据了解,我省交强险现已更改为即时生效,新车车主投保后不再会有十几个小时的保障空当期。各家保险公司交强险即时生效采用统一的特别约定方式,即在见费出单时就特别约定交强险保险期为自保单上打印的“收费确认时间”起满一年。若提前续保的保单可指定上一年度保单到期后再生效,各财产保险公司可依客户要求合理确认保险期起止时点。

  交强险费率比率表

  与道路交通事故浮动因素浮动

  相联系的浮动A比率

  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

  %A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

  %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

  %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

  %备注: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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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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