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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何以跨过70年房屋产权这道坎

来源:中国企业家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30日

    房屋70年产权问题一直是推行“以房养老”模式的争议点之一。近日,国土部官员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住宅70年产权期满后,如何自动续期尚无明确规定,但不会影响到有以房养老想法的人的计划。

    虽然,官方说70年产权并不会影响到“以老养房”的实施,但有网友仍表示会面临强拆、建筑质量等问题。“一幢房子到了70年就差不多可以用危房的名义拆了,”网友“菜-包子”说。

    作为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养老问题已日益严峻。在社会保障无法解决所有养老问题情况下,“以房养老”模式备受关注。在国外,“以房养老”这种模式日趋兴旺,成为养老保障制度的良好补充。

    然而,由于相关法制未完善、养老观念以及房屋70年产权限制等,使得“以房养老”在我国一直难以推行。对于抵押房产的老人来说,可能面临着产权到期的问题。金融机构方面也承担着房子到70年后获取的收益或许不足以支付养老金的风险。

    此外,以从北京、上海、南京、重庆等城市以房养老的实践来看,大部分“倒按揭”都要求房屋在60平方米以上,老人年龄在60岁以上。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杜鹏所长认为,这两个条件其实已经将适用这种养老模式的老人限制在一个相对数量并不大的圈子里。对于这个范围内的老人来说,“倒按揭”补偿的资金只是他们养老金的补偿,并不是养老金的最主要来源。因此在中国实行以房养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文/姚欢)

    相关资料:

    “以房养老”是一种“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评估后定期向房主发放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提供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9月28日,民政部等12个部门与全国政协开会讨论养老工作进展,“以房养老”的提案再次引发外界关注,却又因无相应法律保障而陷入难解困局。

    10月21日,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首次提出“以房养老”的概念,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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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企业家网

责任编辑: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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