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2日
本报南昌讯(记者蔡颖辉)11月1日,新《个体工商户条例》正式实施,南昌洪城大市场工商局于当日发出新规颁布实施后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个体工商户位于洪城大市场A区,经营范围为鞋帽批零兼营,营业执照有效期为永久。
当日9时,前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的市民吕女士,向工商部门提出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在工作人员的现场指导下,她当场填写了申请表,提交了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按照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过审、核准等流程,为其办理了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工商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从当日起办理申办的个体工商户,需使用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记者注意到,从外观上看,新版执照与老版基本没有差别,但内容已经发生了一些改变。原来个体工商户执照正本上的“字号名称”已经简略成“名称”了,而执照左下方原来的“执照有效期”已经被取消。在个体工商户执照副本左侧多了“须知”一览,里面详细标注了个体工商执照及个体工商户应该注意的相关事项。
工商部门表示,新的法规实施后,将更加方便市民投资创业,新的营业执照更加方便快捷,执照内容也一目了然。同时,目前仍持用旧照的个体工商户,在执照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在来年年检时可以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