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经网》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保监会正在研究,能不能发展到一定阶段就推进实现保险中介“经纪和代理一体化”,这会给经纪公司和代理公司增加一定的发展空间。
李春雨 11月20日,针对目前保险中介行业存在的问题,保监会中介部官员称,“中介部正在研究代理和经纪的一体化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中介依然划分为代理公司和经纪公司来不同监管,这就使业内产生了一些对适用法规区分不明的问题。但实际上,国际上一些国家并没有区分代理和经纪,实行经代一体化,例如欧洲以及台湾等。
记者在第四届中国保险中介发展论坛上了解到,保监会中介部监管二处处长龙翔称,“中介部正在研究代理和经纪的一体化问题。目前我们国家现在的法律体系还是把中介分为代理和经纪。只要分了,就应该在监管上面有不同的要求,因为它和客户、保险公司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保监会中介部制度处处长施强称,“这是领导批示我们正在做的工作。我们正在研究的关于经代一体化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对《合同法》的理解,目前咱们国家分的经纪和代理是严格区分的,做经纪的不能做代理,要签不同的经纪协议和代理协议。是否为经纪公司、代理公司应该按照经营行为来定,以经营行为来确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职责。所以我们正在研究,能不能在发展一定阶段把这个问题解决掉,可能对经纪公司和代理公司发展增加一定的空间。”
2011年7月,保监会发布保险业“十二五”规划,提出了综合化、集团化、专业化、信息化这四个发展目标。保监会中介部制度处处长施强指出,“按照《保险法》,专业化就是专门经营,所以仍不能够简单的放开。”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