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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释放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积极信号

来源:新华网    作者:郭鑫 付航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3日

    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 郭鑫 付航)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释放出积极的信号——对于刚刚在广东佛山闭幕的2011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传递出的信息,此间专家普遍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在这个主题为“城乡统筹发展与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中国土地学会理事长王世元在讲话中强调,要不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他还表示:“总结各地的实践经验,抓紧完善现行法律和政策,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创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凡有条件的地方,鼓励集体土地股份制改革。”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在现有经济制度框架下,中国采取土地利用规划调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控、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征地制度改革试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等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土地收益分配格局的调整,有效地推动了城乡统筹发展。

    但现行土地制度仍然有不少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当前关于粮食安全、城镇化、征地方面的争议依然不少,很多试点地区的土地制度改革经验可以拿出来推广。

    “土地作为农民和农村最重要的资产,深化改革才能一方面解决突出的问题,一方面提升使用的效率。”郑风田说。

    国土资源部规划院高级经济师蒋仁开也认为,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现在到了改革的时点。一方面,一些农村的耕地利用效率不高,大量青壮年涌入沿海地区打工,土地抛荒现象严重,在非农用土地这块,一些老的村镇企业搞不下去,土地荒废;另一方面,中国大量的建设需要土地。因此,需要盘活农村的土地资源,对农村的集体土地制度进行改革。

    王世元在讲话中多次强调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意义。他说,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中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必由之路,也是落实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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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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