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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征五险 企业负担加重引发降薪裁员担忧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

中国强征五险 企业负担加重引发降薪裁员担忧

11月15日,山西长治市城西路,几位农民工在路边等车。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在企业中很难享受完备的社会保障。资料图片

强征五险背后的企业“负重”账

人社部出台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强制征缴五险;企业缴费占工资总额比例超过30%

- 核心提示

11月15日,人社部发布《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在缴费办法层面,强征“五险”,增加了工伤和生育险。

但在一片叫好声背后,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我国社保费率偏高,整体费率超过40%,位居世界前列。由此引发企业负担加重,从而引发降薪、裁员的担忧。

在中国社保基金空账背景下,如何降低企业社保费率,成为目前的现实问题。

2008年,四川女孩赵颖来北京找工作,求职时除薪金外,她更关心企业缴纳社保的情况。经过多个选择,最终她选择了一家“承诺上五险一金”的企业。

三个月的试用期后,她成了正式员工。可是拿到工资条时,却让她大呼上当。“外来职工只有四险,没有生育险”。

今年准备要小孩的赵颖,没有生育险,她生育时只能走医保,最多报6000多元。

若企业给她上生育险的话,除6000多元医疗费能报外,她还可享受2.1万元的生育津贴以及其他生育保险费用。

但今后,像赵颖这样的外来职工,将有望不再受此困惑。

11月15日,人社部发布《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为草案),提出社保费强制征缴范围由“三险”扩大到“五险”,增加了生育和工伤两项保险。

草案公布后,社会舆论一片叫好,但另一种担忧随之而来。

社保费率居高不下,有人担心在中小企业运营艰难的背景下,强征五险,企业将变相降薪或裁员应对。

社保法明确强征“五险”

此前,生育、工伤“两险”虽然具备强制性,但相应的社保缴纳办法并未及时与之对接

像赵颖这样没有生育险的外来职工,在北京还很普遍。

北京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05年至2010年,北京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增加154.1万,目前参保人数为392.1万人。但相比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这个数字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后两者参保人数目前均已超过千万。

据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保守预计超过1.5亿,但离普惠目标还很远。

另外,工伤保险目前全国参保人数1.62亿。“十二五”期间,工伤保险约束性目标为2.1亿,还有6000万缺口待补。

以上“两险”参保率不高已是事实。上个月草案提出拟将征缴范围扩大为“五险”,自然引人关注。

事实上,从法规层面讲,生育险和工伤险与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同属强制征缴险种。

“这五险是国际公认的五大社会保险。”11月18日,清华大学社保中心主任杨燕绥说,生育保险的法规最早则可追溯到1994年,原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不过这部试行办法仅是部委法规,目前为止,生育保险并未出台更高级别的法规。

立法级别不高,强制执行效力有限。最关键的是,其条款设置也有局限。

北京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办法》中规定,该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并按属地原则组织。

这样一来,各地的规定当然要考虑实际情况,很多地方只给本市户籍职工上生育险,外来工不享受这个待遇。

该负责人坦言,北京市生育保险办法就是这么规定的,参保范围仅为北京市户籍职工。

工伤险的立法则相对完备。

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此前的1996年,原劳动部就已出台过部委规章《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工伤险的立法效率与保障农民工群体利益不无关系。

杨燕绥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实施5个月后,原劳动部还配合提出“平安计划”,要求三年内高风险企业要为农民工全部缴纳工伤保险。

但是,生育、工伤“两险”虽然具备强制性,但相应的社保缴纳办法并未及时与之对接。

按照原劳保部1999年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同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强制缴纳险种仅为“三险”,并不包括上述两险。

此次草案明确强征“五险”,与去年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有关。

“此前存在法规碎片化,是因为社保法迟迟没有出台。”杨燕绥认为,作为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根本大法,《社会保障法》明确“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为五大社会保险,并把“社会保险费征缴”单列一章。

此次人社部出台的草案,实际是对社保法这一章节具体细化,对“五险”各项法规系统整合。

强征五险背后的喜与忧

一些普通职工担心,缴纳太多保险会使工资缩水,而更多的是企业担心,增加人工成本,加重负担

草案发布之后,引发热议。

陕西小伙李军听闻这个消息后,拍手称赞。他以自身的经历为例,来说明缴纳五险的好处。

2010年,他和几个老乡在深圳一家服装厂做裁缝。10月底,因机器故障,他的右手被划开一个大口子。到了医院,发现伤及手上的神经。“现在捉筷子还不听使唤。”

“医保、工伤咱都不懂。”李军说,他在医院花了近两万块钱,不仅打工的工资全花完,父母还给他汇过来一笔钱让他治病。

“老板看过我两次,给了500块钱慰问金。”李军说,后来老板就不管了。

11月26日下午,李军在电话里仍掩饰不住愤恨。

但与李军对应的企业老板却有另一番说辞。

“给员工缴纳五险?不现实!”广东佛山的张志祥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他雇的职工就有李军的同乡。他给员工平均每月两千元左右的工资,只给部分员工上了三险。

“五险上齐一个人得400多,上百人一个月得多支出五六千。”11月30日,张志祥说,这样一年需多支出七八万元,相当于他2个月的利润。

这两年,像张志祥这样的服装企业生意不算好。订单比往年少了2成。

他说,招工时他曾给员工承诺上“三险”。但在这个时候,不得不食言,“如果缴纳,只有裁员。”

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上,截至12月8日,人社部的草案征集意见的留言为1191条,留言人数排名第三。

排名第一的为今年5月公开征求意见的“实施《社保法》的若干规定”,留言人数13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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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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