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old>> 中国金融频道>> 金融监管>> 银保监会动态 >> 正文内容

保监会:尽快推进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保险试点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1日

    保监会寿险部副主任龚贻生20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国际论坛2011”上表示,应尽快推进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保险试点。目前多数国家都给予个人养老保险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也已具备开展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保险的条件。

    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保险即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不仅减轻了个人的当下税负,而且由于退休后收入不高,同时个税起征点不断上调,极可能因达不到个税起征点而免除个人所得税。龚贻生表示,合理的税收制度能够促进潜在的养老需求,是撬动养老金发展最有效的杠杆。

    他建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可考虑给予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管理人资格。保险机构的投资收益率大多保持在市场中等水平以上,完全有能力参与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陈莹莹 丁冰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