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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项整治“霸王条款”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富子梅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7日

    进一步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国家工商总局决定今年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主要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

    据悉,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包括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加大对上述行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国家工商总局明确,各地要通过调查摸底、格式条款备案、加强行政指导、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多种手段,对相关行业内涉及消费者的合同格式条款加强监管;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全面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同意识及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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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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