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对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思考(以定南为例) |
作者 |
袁继房 (人民银行定南县支行) |
调研背景 |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新能源产业越来越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竞争焦点和战略制高点。近年来,进一步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也是赣州辖内县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低碳经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
调研时间 |
2012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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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尽快出台新能源产业信贷支持指导意见。 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定向支持”的信贷调控要求,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新产业、钨和稀土精深加工等具有定南比较优势的战略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如:对从事新能源产业租赁业务的企业通过融资方式购置新能源产业发展固定资产等所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二)加强人员培训,引进有关专业人才。 各级银行业等金融机构要根据新能源产业企业和项目的风险特点,加强人员培训,引进有关专业人才,努力提高金融机构对涉及新能源产业企业和项目的授信能力,同时,借助第三方评审和外包等方式,提高对新能源产业企业实施信贷支持的能力。 (三)建立四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实现政策、法规、技术、项目信息、专家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共享。 各级新能源产业发展综合部门负责筛选综合效益好的新能源产业经济园区(示范基地)、企业、项目,并推荐给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各级银行业等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 (四)加强政策指导。 各级新能源产业发展综合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新能源产业企业和项目的认定核准办法或标准,为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支持新能源产业企业发展提供支撑。同时,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对新能源产业企业金融服务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总结、评估,并加强与新能源产业企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共同配合,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反馈信息。 (五)加快金融创新。 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创新担保方式,研究推动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以及包括专有知识技术、许可专利及版权在内的无形资产质押等贷款业务,解决新能源产业融资难的问题。(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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