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都县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于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县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县政府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国有资产,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资金和工程管理服务的现代投融资企业。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工作人员1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人事代理规定。
2、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3、能胜任报考职位工作,拟在聘用公司服务期不少于3周年。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已经辞职解聘、自动离职或被单位开除的;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附表。
二、公告时间及方式
公告时间:2012年4月20日—4月26日。公告方式:在于都人民政府网(www.yudu.gov.cn)和于都县电视台进行公告。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上午8:30—4月26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报名。报名地点:于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行政财务部。地址:县总工会大厦十楼。电话:0797-6309618。
2、报名资料:个人简历一份;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按招考职位要求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凡发现考生与报考条件不符,有弄虚作假或请人代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本次考试招聘资格。
四、考试
1、笔试(100)
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4月30日上午,考试内容根据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确定。笔试地点:(另定)。
2、面试(100)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计划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时间: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三天。面试地点:(另定)。
五、聘用
面试后二天内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员,未录用者选入公司人才库,享受下次扩招加分待遇。聘用人员将按县人事部门企业用工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实行半年试用期,然后视工作能力水平情况确定聘用年限。工资待遇不少于于都县上年平均职工工资水平,聘用期间所有员工按企业用工政策缴交“五保一金”。
于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于都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0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
2012年于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聘人员需求计划表
招聘职位 |
数量 |
专业要求及条件 |
工程项目人员 |
5 |
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者加10分,第一学历本科者加10分。 |
法律专业人员 |
1 |
法律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者加10分,第一学历本科者加10分。 |
财会类人员 |
6 |
会计、金融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者加5分,第一学历本科者加10分。 |
文秘人员 |
2 |
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5岁以下,第一学历本科者加10分。 |
人力资源专业人员 |
1 |
人力资源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5岁以下,第一学历本科者加10分。 |
合 计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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