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都县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4日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于都县公共应急大队,由县公安局管理。现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劳动合同制公共应急大队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60名(限男性青年,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良好、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2、普通全日制公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大专以上院校应历届毕业生以及退伍军人;
3、身高172CM以上(身体条件特别优良者可放宽至170CM),左右裸眼视力在4.6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2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0日以后出生),有武术、搏击、攀爬、游泳、驾驶(B照以上)等适应公共应急工作需要的专长或特长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直系亲属无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
三、人员性质
均为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被聘用后实行战训结合军事化管理,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四、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工资1600元(其中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工资400元),同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队员本人承担)。人员工资及“三险”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文化考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至2012 年5月9日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填写《于都县公共应急队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于都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地址:江西省于都县贡江镇长征西路,联系电话:0797—6333302(王警官);
4、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公共应急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
(三)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时间:2012年5月14日—15日;
地点:于都县妇保院;
体检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试。
(四)文化考试
时间:2012年5月22日;
地点:另行通知 ;
笔试内容:文化知识和基本法律常识,总分100分。
(五)面试
时间:2012年5月23日;
地点:另行通知 ;
面试内容: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及价值观念等。
(六)体能测试
时间:2012年5月24日;
地点:于都中学 ;
项目:立定跳远、3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引体向上或俯卧撑;
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体能考试标准参照《于都县公开招聘公共应急队员体能考试评分标准》的要求执行;
入闱对象的确认:按体能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三项相加总成绩,择优确定入闱对象。
(七)政审
由县公安局负责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报于都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一签),并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本公告由于都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7--6333302(王警官);0797—6333875(杜警官)
网址:于都县人民政府网
于都县公开招聘公共应急大队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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