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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赣州开发区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招考区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赣州开发区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8日

    为充实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工作力量,更好地为开发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名区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

      1、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身高1.60m以上,具备良好形象气质及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对有酒店旅游管理、后勤服务接待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二)接待中心主管1名。

      1、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餐饮企业同岗位工作经验;

      2、女性,身高1.60m以上,具备良好形象气质及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3、熟悉餐厅营运系统的建立与推行,以及各项管理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

      4、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服务意识;

      5、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及团队精神;

      6、善于与人沟通,工作踏实,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

      7、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责任感强。

      8、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12月28日;

      报名地点∶赣州开发区办公楼五楼5105办公室

      联系人∶朱道莉

      联系电话∶0797—8371336,13576799063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有意者,请带上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和自荐材料一式三份(附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接受赣州开发区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的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接通知后进入面试。

      (二)面试和考察

      由区人事、纪检、用人单位组成招聘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公示和试用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考察情况,接待中心主管按招聘人数1:1、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为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条件。

      当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时,在进入面试前10名人员中递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体检合格者经招聘面试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区党委,确定为试用对象。

      2、试用

      接待中心主管按招聘人数1:1、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用对象。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按1:1的比例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3、公示

      为使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对招考有关工作均在赣州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gzkfq.gov.cn)进行公示。

      (四)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区党委批准确定的正式聘用工作人员,按《赣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赣开办发[2009]40号)管理。人事关系及档案实行人事代理;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附件:赣州开发区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公开招考区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赣州开发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赣州开发区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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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开发区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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