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称《保险法》) 新修订的版本将于国庆第一天实施。新保险法在正式实施后,旧版的保险法将同时废止。现全国各保险公司借新保险法的出台,纷纷进行险种瘦身、提价等一系列调整。
各保险机构积极应对调整
随着新保险法的即将正式实施,各保险机构不约而同的对重大疾病等主险进行了停售,这种运营调整和新保险法的出台有什么联系。
据业内人士透露,近期大规模的部分主险停售基于四点因素:
1 有些险种因不符合社会需求,产品老化应该停售了,借新保险法出台停售或者产品升级。
2 保险公司按照保监会要求,对投资类产品进行调整,部分产品停售。
3 有些与将实施的新保险法政策规定相冲突的险种也要下架停售。
4 依照新保险法的规定,致使某些险种风险加大,为控制风险而停售。
据统计,中国太保人寿停售产品62个,中国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也都相对应的做出部分险种的停售或升级。总的来说,各地人寿机构基本都侧重于借新保险法的出台进行运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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