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7日
贵州省刚刚出台《贵州省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规定:将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农村林权抵押担保物范围。
意见规定,商品林区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取得林权证的林地使用权等均可用于抵押贷款。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国有林权、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同意的集体林权和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林权,也均可用于抵押贷款。 林权抵押贷款期限最长可为10年,但不得超过抵押人拥有的林权使用剩余年限。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