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6日
因工作需要,我院需招聘见习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2010年7月8日前毕业,并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25周岁以下;
3、具有法律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未与其他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补助标准:
执行赣州市有关大学见习生的财政补助标准,本院另有适当补助。
三、报名时间:
2010年7月2日—7月9日持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到市中级法院六楼政治部报名(地址:赣州市章江北大道106号616办公室)。
四、录用程序:
报名截止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择优录用。
五、联系电话:
8173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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