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崇义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4日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领导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委办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公开选调县委办文秘人员4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在全县公务员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
(二)报考条件。
1、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15日——9月30日(双休日亦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县委办公室行政科(县公务大楼404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彩色照片4张,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缴纳考务费200元。
4、联系人:汤丽萍;电话:3815818,手机:13803586875。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文秘写作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跟班学习、考核政审。
面试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重折合成总成绩,最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跟班学习、考核政审对象。跟班学习时间为一个月,期间的表现情况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考生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讨论决定。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核考察情况确定拟选人员名单。
(七)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所在单位进行7天公示后,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确定为试用对象。
(八)试用调动。
对被选调试用对象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如选调人员是事业编制的,其编制落在原单位,以后逐步理顺,相关福利待遇由县委办公室按正式职工同等对待。
附表:崇义县公开选调县委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
中共崇义县委组织部
201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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