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城县纪委、监察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6日
因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察局特面向社会公开聘用2名见习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办公室、宣教室工作人员。
二、聘用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中文或法律专业;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操作;
4、年龄3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性别不限。
三、聘用时间:一年
四、聘用待遇:执行县人民政府相关规定
五、报名事项
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10年10月31日前与县纪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5793169
201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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