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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反洗钱账户监测有“四难”
 
作者
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
 
调研背景
金融业承担着社会资金存储、融通和转移职能,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容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以看似正常的金融交易作掩护,改变犯罪收益的资金形态或转移犯罪资金。因此,金融业是反洗钱工作的前沿阵地,能够尽早识别和发现犯罪资金,通过追踪犯罪资金的流动,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近日,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对反洗钱账户监测的调查显示,反洗钱账户监测有“四难”,应引起关注并解决。
 
调研时间
2010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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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完善账户管理系统功能。一方面,完善账户管理系统信息采集。

    将开户单位开立、变更账户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全部扫描上传到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存储完整的开户资料,以加强账户管理,方便评估账户开立、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另一方面,有条件放开账户查询功能。对在反洗钱工作中,确有需要了解某客户的开户情况及开户信息的,经上级机构授权,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应允许在账户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提高账户查询工作效率。

    二是拓宽身份联网核查范围。

    将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与政府人事部门、工商、税务、海关、法院等部门联网,丰富查询内容。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大额资金汇划及可疑交易资金监测过程中,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查询到某人的政府部门任职、经营、纳税、有无法律纠纷等情况,尽量做到“了解你的客户”。

    三是强化单位转个人大额资金监测。

    建议参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入个人结算账户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必须要求付款单位提供支付依据,为金融机构判别交易真实性提供证据,以防止公款私存、套取现金,乃至洗钱等违规、违法交易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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