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安远县金融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4日
本站讯 为切实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支持扶贫工作,近日,安远县出台了《安远县创新金融扶贫攻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引导金融业支持扶贫工作。
《方案》提出,从2015年起至2020年,安远县将重点支持有生产经营能力和意愿的贫困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扶贫龙头企业,重点扶持烟叶、果业、生猪、蔬菜、粮油、药材、旅游等扶贫产业以及有益于贫困户就业的其它产业。针对在扶贫产业生产、销售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林大户,合作金融机构在其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方面给予优惠,符合“惠贫信贷通”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提供1年期内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林业贷款实行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
根据《方案》要求,安远县将设立财政风险补偿金。由县财政整合筹集3000万元作为贫困户产业扶贫担保资金,其中首期2015年筹集资金1500万元,由合作银行按1:8比例放大产业信贷扶贫规模。同时,拓宽贫困户担保方式。贫困户可与其他非贫困户实行3户以上联保,也可以自有农房、林地、鱼塘等物权、经营权和承包权作为抵押,除以上自行抵押担保方式外,还可通过财政风险补偿金作为担保方式申请贷款。
《方案》指出,将对贫困户发展产业实行信贷额度倾斜。以财政风险补偿金为担保的,产业贷款金额最高为3万元。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同时以两种方式抵押担保的,金融机构放贷金额要予适当放宽,并在今后扩大生产中相应增加信贷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贷款利率将按同期人民银行确定的基准利率执行,在3万元以内的产业贷款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时限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最长可为3年。
此外,安远县将成立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做好风险补偿金、担保资金的专项审计,防止挪用或骗贷等行为。同时,积极创建农村金融扶贫示范点,逐步整合各类涉农金融服务项目进入金融便民服务点,切实满足偏远农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转账代付等基本服务需求,以大力创优农村金融环境。(赣州金融网)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