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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出消费提示
勿受高息诱导 不要盲目签字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李艳记者廖福玲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9日

每逢岁末年初,保险公司都会开展“开门红”活动。“开门红”是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在活动期间,产品的宣传推广以及销售推动力度相对较大。目前,市场上可供选择的保险保障产品越来越多。市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发出消费提示,消费者在选购“开门红”保险产品时,要谨防风险,勿受高息诱导,不要盲目签字,树立科学保险消费理念,保护好自身权益。

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正确认识保险保障功能。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手段,保险产品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给付保险金。二是勿受高息诱导。有的销售人员在推销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存在以历史较高收益率进行披露、承诺保证收益等销售误导行为。消费者应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销售推荐行为,树立科学保险消费理念,认真了解保险合同条款。三是确认好合同重要信息再签字。保险消费者应理性对待销售推荐行为,在抄写风险提示及签字确认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评估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切勿盲目签字确认,更不要让他人代签。四是认真对待保险公司回访。回访制度不仅督促保险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有助于固化关键销售过程,以便产生纠纷后查明事实。保险消费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回答回访问题,如不了解保险条款相关内容等,要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切勿盲目回答“清楚”“明白”“知道”等。总之,消费者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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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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