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人事人才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8日
为加强赣州市中心城区交通管理,维护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经研究同意,现决定面向赣州市公开招聘13名交通协管员(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交通协管员(协警),健全中心城区交通管理队伍。
二、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交通协管员(协警)共13名(其中男11名、女2名)。
三、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3、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2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现户籍所在地为赣州市范围内,或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学前为章贡区户籍。
4、现有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交通协管员(协警)、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开考比例为不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3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调减该职位的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交费;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日—5月6日;
2、报名地点: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职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199234,地址:章贡区区政中心西栋12楼)。
3、报名携带材料
赣州市章贡区2011年交通协管员(协警)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携带报到证、章贡区生源地的毕业生需生源地派出所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及考试费:120元/人。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5月7日上午8:30-12:00。
(二)考试
1、加分(加分计入总成绩,不累加计算)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加2分。
①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公安类专业毕业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②属章贡区生源地的毕业生。
③现为赣州市章贡区属四个街道办事处、五个镇户籍。
(2)退伍军人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加分
退伍军人加2分,荣立三等功者加3分(共计加5分),荣立二等功者加4分(共计加6分)。
2、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础文化知识、时事政治、交通法规、章贡区区情等。卷面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5月8日上午9:00-11:00。
3、面试
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待定。
4、体能测试
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
体能测试时间:待定。
应聘者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30%、体能测试成绩的40%、加分之和。
(三)体检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排名(若最后一名存在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如体检都合格则录用体能测试成绩高者),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体检时间:待定。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五)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培训
由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组织聘用人员培训,培训后直接上岗。
培训时间:待定
五、聘用与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临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每人每月工资1200元、岗位补贴3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
每一周年(连续五年),从2011年1月、3月及本次招聘的交通协管员(共260人)中择优录用10人为章贡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享受章贡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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