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犹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发[2011]6号)及<<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1年第5号)精神,认真做好2011年师资补充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略)
二、选聘职数:257名
1、高中师资7名(纳入全省统一招聘),其中:
(1)上犹中学1名(电教、网络管理专业);
(2)上犹三中6名(数学1名、计算机2名、美术1名、音乐1名、通用技术1名);
2、初中师资30名(纳入全省统一招聘“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其中语文8名、数学7名、英语7名、物理4名、化学4名);
3、小学师资198名,其中:
(1)纳入全省统一招聘“特设岗位计划”小学教师100名(其中语文30名、数学30名、英语16名、音乐6名、体育6名、美术6名、信息技术6名)。
(2)本县自主选聘小学教师98名(其中语文44名、数学44名、英语10名)。
4、本县自主选聘县城区幼儿园师资2名(限招上犹籍人员);
5、选聘代课教师转编20名(具体选聘方案另行制定)。
三、选聘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2、凡进必考,择优选聘。
四、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从分配,愿意到我县农村中小学服务五周年以上。
2、学历条件
(1)高中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并具有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已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其它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对口专业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2)初中师资:招聘“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按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规定条件执行。
(3)小学师资
①招聘“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按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规定条件执行。
②本县自主选聘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城区幼儿园师资: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上犹籍毕业生及上犹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上犹籍毕业生,同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成人教育学历除外)且专业对口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年龄和身体条件
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中规定的身体条件。
4、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者只可选报其中一个教师职位,报考职位填报后不得更改。
五、发布招聘公告
上犹县人民政府网、江西上犹网等网站届时将发布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六、报名办法
(一)纳入全省统一招聘的高中、初中及小学师资实行网上报名,并由县师资选聘资格审查组负责对考生网上资格初审。
(二)县自主选聘的小学及幼儿园师资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及电话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至5月13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上犹县教育局人秘股(上犹县城胜利路49号,上犹县教育培训中心405室),联系电话:0797—8541289。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人员);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属农村已扎二女户(含已扎一女户)家庭考生,须提供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加分证明材料;
(6)属上犹籍的须出具上犹籍户口簿等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暂未领取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者,应持有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并说明是否属师范类毕业生),待毕业后再提供相关证件交县教育局验审。
(8)选聘报名登记表(现场领表填写)。
(9)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小2寸彩色照片3张。
七、考核加分(县自主选聘)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09〕52号)精神,属农村已扎二女户(含一女户)家庭考生,在其笔试总成绩上给予加5分。
八、报名资格复查
1、由审查组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聘者再上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登记在案,近三年内不得报名应聘我县教师职位。
九、选聘方式
(一)考试
1、考试内容
(1)纳入全省统一招聘高中、初中及小学师资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综合知识(占25%)及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占2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 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2)县自主选聘的小学师资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占10%)、教育心理学(占10%)及所报学科基础知识、新课程标准等(占3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2011年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指定的教材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3)县自主选聘的幼儿园师资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占10%)、教育心理学(占10%)及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含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五大领域”知识等)(占3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2011年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指定的教材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4)面试(说课)内容:所报学科中我县现行教材的一个课时内容。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
[县自主选聘的小学及幼儿园师资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
(2)面试(说课)时间: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一并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上午8:30-10:30 封闭撰写说课稿;下午1:00开始进行说课]
(3)考试地点:上犹县第一小学教学楼
3、说课方法
(1)抽签确定说课课时内容。
(2)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封闭、独立撰写说课稿(文科说课稿1500字以内,理科说课稿1000字以内)。
(3)抽签确定说课顺序。
(4)在候考室等候,按确定的顺序说课。
(5)每人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
(6)参加选聘者不得将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试场。
(二)组织考试
1、笔试按高考要求统一组织,30人为一试场(尾数试场除外),单人单桌单行考试,集中封闭阅卷评分统分。
2、说课分学科组成若干评议组,每组设组长1人,评议员7人,联络员1人,组长和联络员不参与评分。
3、评议员由领导小组临时确定聘请。
4、计分方法
(1)由评议员独立对应聘者分别进行说课评分。
(2)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个有效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办法,评定应试者的说课成绩。
5、评议员对应试者说课进行当场评分,评分结果交评议组长当场统计,并由联络员及时公布。
如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较多,需2个或2个以上面试小组共同完成时,则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三)县自主选聘的小学师资按户籍确定参加面试和聘用比例。
1、县自主选聘的小学师资原则上按上犹籍占70%,非上犹籍占30%聘用,如按户籍聘用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则从同学科另一种户籍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2、上犹籍的认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上犹籍:①本人户口关系现在上犹县达一年以上;②本人参加高考中考时户口关系在上犹;③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关系现在上犹达一年以上;④报考者夫妻一方的户口关系现在上犹县达一年以上或参加高考(中考)时户口关系在上犹,另一方可视为上犹籍。户口关系认定时间截止2011年3月31日。
(四)聘任办法
1、按笔试(含考核加分)、说课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各学科聘用人员。为保证师资质量,宁缺勿滥,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2、由审查组对考试成绩进行审核,确定聘用人选,报县师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张榜公布。
3、除上犹中学、上犹三中、城区幼儿园所选聘教师之外,其余受聘者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五周年以上。所有受聘者均须与县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五周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辞职等,违约者须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受聘者必须服从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任。
十、待遇
经公开选聘的具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资格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为干部身份,其他人员为合同制工人身份。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上述人员由人事部门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险。干部身份人员见习期为半年,工人身份人员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间享受国家相关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待遇。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工资标准按赣府厅发[2006]56号文件执行);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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