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范围内公开选拔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站站长,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有序,制定本方案。
一、公选职位
赣县卫生局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站站长(正股级)
二、报考资格条件及职位具体要求
报考者除应符合《赣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规定》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综合素质高,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改革创新和开拓进取精神;
(二)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在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现任副股级以上职务干部;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获称职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凡《赣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不具备任职资格或晋升职务资格者不得报考。
以上年龄及任职的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5月31日。
三、公选程序
本次公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答辩演讲、组织考察、确定任用人选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5月6日)。由县公选赣县卫生局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站站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赣县卫生系统内和《赣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5月13日-5月16日)。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的组织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公开选拔赣县卫生局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站站长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人数不得低于3人,未达到3人时,经领导小组研究,可以将选拔条件适当调整。
(三)资格审查(5月18日)。按照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答辩演讲通知书》。
(四)答辩演讲。答辩演讲在县公选赣县卫生局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站站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五)组织考察。根据答辩演讲情况,按照考察人选与公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全县卫生系统公告。由县宣教党委会同卫生局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任用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提交县宣教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1、加强对公选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由县监察局有关人员全程参与公选工作,加强对公选工作每个环节的监督。公选有关情况,要通过《赣县人民政府网》或在卫生系统有关单位张榜公示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设立公选工作举报电话:4441365(监察局)、4441376(卫生局),广泛接受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报名参与公选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选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即取消其公选资格。
3、参与公选的人员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组织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为自己或他人拉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赣县公选县卫生局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站站长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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