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
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大学生选择我市报考,市委决定继续参照去年的做法,在《2011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规定的政策待遇基础上,我市增加以下两项优惠政策:
一、给予被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
二、被选聘的市外籍大学生村干部,除本人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外,其父母或配偶来赣州探亲,可每年报销一人一次往返路费。
特此公告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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