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兴国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2日
根据赣市宣字[2011]1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和高一、高二在校生中择优选送3名学生至赣南教育学院进行定向培养。现将选拔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2011年全省统一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高一、高二在校生。
3、服从组织分配,毕业后志愿到兴国县山歌剧团工作。
4、形象佳,具有一定的艺术潜质。
二、报名事项
1、时间:6月1日—7月4日
2、地点:兴国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97—5305380 (曾美兰)
4、携带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学生证、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四张(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带中考准考证)。
5、报名资料费:50元
三、考试安排
(一)初试
1、时间:7月5日上午9:00时。
2、地点:县影剧院。
3、内容:形象、朗诵、演唱(民歌)、舞蹈或小品表演(10分钟左右完成)。
(二)复试
通过初试并符合条件的学生,择优选送9名到赣南教育学院进行复试。复试后,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全县预录取名额为3名,被预录取的学生,先与文广局、赣南教育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再由赣南教育学院报省中招办正式录取并签发录取通知书。
四、其它事项
1、定向生学制为三年,学费(4500元/生·年)由市、县财政负担。学习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并经专家考核合格后,根据入学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到兴国县山歌剧团工作。
2、定向安置到县山歌剧团工作后,列入编制管理,并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欢迎踊跃报名。
兴国县招收定向培养赣南采茶戏表演专业学生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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