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上海倒房续:如何预防身陷“莲花河畔景苑”困境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4日

  6月27日,上海一栋13层在建住宅楼突然整体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对于业主赔偿问题,上海有关律师表示,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出现问题,开发商不能履行合约,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款以及贷款利息的赔偿,同时开发商应该进行相关的赔偿。

  “倒屋”事件立刻引起社会热议,许多人对倒塌原因和事故赔偿表示极大关注。在购买房屋时,如何避免买上如此“危楼”,是目前社会热议话题。

  购买房屋前需要考量开发商资质。据了解,此次事故开发公司资质证书已到期。上海律师张燕表示,若根据网上房地产的介绍,开发商资质过期仍进行商品房开发,该行为应受到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并不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住宅质量险需开发商投保

  购房者除了为新房投保以外,在购买房屋时,还有一种保险是不可忽视的,这种保险就是住宅质量保证保险。这份保险一般是由开发商投保。

  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由投保人开发的并经当地或全国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委员会认定通过的住宅,正常使用条件下,因潜在缺陷在本保险期间内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住宅的损坏,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时,保险人负责赔偿修理。负责赔偿修理的事故包括整体或局部倾斜、倒塌;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户门、窗户翘裂等等。专家建议,这种保险属于商业性保险,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要向开发商询问是否投了这种保险。

  财险专家认为:当业主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后,只需告知保险公司,剩下的专家鉴定、工人维修等程序都由保险公司来完成,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专家费、清理费等则从保费中支付。

分享: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