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会昌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调查与思考 |
作者 |
肖季祥(人民银行会昌县支行) |
调研背景 |
会昌县于2014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两年多来,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悉心指导和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从政策层面上来看,地方政府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进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但目前法律依据明显不足,政府相应配套政策滞后,金融机构开办此项业务还存在一定风险,导致全面推进进程较为迟缓。 |
调研时间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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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城乡居民户籍改革,尽快打破城乡“二元格局”,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农民失业、养老、就医等基本生活,逐步弱化农地、农房所承载的农民社会保障功能,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对农民生活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五是建立风险缓释准备制度。开设风险缓释基金专户,由省、市、县按比例筹集初始风险补偿基金,制定风险缓释基金管理办法。 (二)银行层面。 一是强化银行的激励力度。人民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积极引导银行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银行给予再贷款、再贴现及相对宽松的合意信贷规模等方面的倾斜支持。 二是加大银行的保障力度。一方面,逐步提高银行农房抵押放贷补贴,对于没有发生风险补偿的,应提高风险补偿比例;另一方面,可探索引入第三方担保机制,为银行分摊有关风险,相关费用可以由政府进行一定的补贴。 三是加大农房抵押贷款的优惠力度。对于农房抵押贷款,要给予农户一定的利率优惠,利率不得高于同等条件下的授信商业贷款。 四是完善好抵押农房价值评估体系,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评估标准,使相应地点农房价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防止人为因素影响农房价值评估。 五是强化银行贷款服务,要实行农房抵押贷款申办全程免费,对于证件手续齐全的做到限时办结,做好贷款监管,防范放贷风险。 (三)农户层面。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转变观念,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有关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等内容编印成宣传手册,发放到每家每户,积极动员、鼓励广大农户申办贷款发展产业。二是加大服务力度,对农房抵押贷款农户,有关部门要进行创业帮扶、就业指导,并就资金使用、还贷规划等进行指导,帮助农民更好利用贷款,真正将贷款转化成农户发家致富的重要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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