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金融网专稿)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新“国十条”),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稳定房价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态势。新“国十条”4个月后,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调查显示:新政实施后房价仍高位运行,政策效应不明显。
一、成交量萎缩,但房价仍高位运行
被调查的上犹、崇义、大余、寻乌、瑞金5个县,5—7月份新建商品房成交1327套,比前4个月减少136套,比上年同期减少69套,分别下年29%和34%,销售均价为2880元,与4月持平;二手房成交179套,比前4个月减少22套,比上年同期减少21套,分别下降23%和32%,销售均价为1880元,也与4月基本持平。
部分即将开盘的楼盘,价格都在2600—2900/平方米之间,电梯房更升到了3800—4200/平方米,价格不降反升。
二、房价不降反升的原因
(一)地方缺乏积极性
今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了“国十条”、抬高首付款比例、二、三套房贷款认定并限制、加大土地审批与房产监管等一系列政策,从金融、土地、税收、监督等方面运用多种手段对房地产业进行引导。同时要求各地政府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力度,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来降低房价。但不少地方出于GDP和城市形象考虑,还没有采取过硬的措施贯彻落实,使得目前房价还未出现实质性的下降。
(二)信贷宽松是主因
1、贷款的不断增长助长了房地产价格地产的上涨。
被调查的5个县,今年1—7月累计发放了住房贷款246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5%;累计发放了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1214万元,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3850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1%和22.25%。
2、低利率政策使居民将购房作为投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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