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这是我们赣州发展史上值得铭记的一天。这一天,国务院批准下发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赣州发展史上第一个、全省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之后第二个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在赣州乃至江西发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老区、着眼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令我们赣州918万人民倍感欢欣、倍受鼓舞。
作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份纲领性文件,《若干意见》站在历史的新高度,从战略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重大举措,描绘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美好未来。《若干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其范围之广、程度之高、力度之强,对于赣州来说前所未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振兴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金融业的发展壮大,更离不开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振兴发展。《若干意见》包含11章节45条意见,有4条涉及金融,明确提出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金融改革、金融服务、金融创新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对我们赣州金融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把握政策机遇,发挥金融核心作用,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振兴,我们更是责无旁贷!
今天,根据赣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们举行《若干意见》的金融解读宣讲,就是要进一步凝聚力量,深刻认识《若干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就是要进一步聚集智慧,准确把握《若干意见》内容和实质,明确方向和目标,科学履职,提升金融工作水平;就是要进一步激发活力,真抓实干,主动策应、全心全力服务于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促进赣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一、政策融入:实属来之不易
我们深深知道,《若干意见》顺利出台, 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殷切关怀,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部委的鼎力支持;源自于以文清书记为班长的市委市政府秉持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精心谋划、坚韧推进;汇聚着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是全体干部群众协力同心、众志成城的结果。
8月 9 日,市委《若干意见》宣讲团成员、市委政研室调研员、教授黄明哲在人行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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