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与金融作为——《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金融政策宣讲报告 |
作者 |
钟敏(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
调研背景 |
《若干意见》包含11章节45条意见,有4条涉及金融,明确提出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金融改革、金融服务、金融创新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对赣州金融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把握政策机遇,发挥金融核心作用,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振兴,赣州金融业责无旁贷! |
调研时间 |
2012年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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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争取配足工作经费。足够的经费投入是保证各项任务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如专项研究、协调项目、组建公司、人才引进、奖励扶持等方方面面都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来保障。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地方党政汇报,取得支持,成立专项基金或每年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推进计划将有关费用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相关工作具有足够的费用支持。 (六)强化责任抓落实。 加强政府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协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金融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市政府金融办要及时提供项目信息,组织论坛、研讨会、洽谈会等形式,实现投资项目和金融产品的推介、对接;金融监管部门要在健全机构体系、市场体系、开展金融创新方面取得突破;农业发展银行要在争取大额专项资金、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上取得突破;其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争取重大金融改革试点、金融设施建设、信贷资金安排对赣南苏区的倾斜上取得突破;证券业机构要加强对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指导,力争在推进企业发行债券方面有突破;保险业机构要在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方面实现突破。要加强对支持赣南苏区发展振兴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金融机构要成立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指定一名行领导分管抓,落实相关部门及安排专业水平、理论水平高的业务人员具体负责对接工作;其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出系统完整、科学的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对接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为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金融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务长期而又艰巨。这不仅需要我们思想上的解放、机制上的创新、制度上的变革,而且更需要我们的是作风上的务实、行动上的落实、成效上的坚实。我们坚信,在赣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随着《若干意见》的深入贯彻实施,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必将进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赣州经济社会必将步入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全新轨道,赣州金融事业必将迎来又一个蓬勃发展的春天!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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