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与金融作为——《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金融政策宣讲报告 |
作者 |
钟敏(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
调研背景 |
《若干意见》包含11章节45条意见,有4条涉及金融,明确提出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金融改革、金融服务、金融创新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对赣州金融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把握政策机遇,发挥金融核心作用,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振兴,赣州金融业责无旁贷! |
调研时间 |
2012年三季度 |
![]() |
强对成长型产业集群的扶持,做好与重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对接,提升小企业融资能力、发展能力和吸纳就业的能力,扩大有效需求,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贷款平均增速;积极探索银园合作新模式,根据工业园企业特点和生产经营周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贷款品种、信贷制度及抵质押品种类,有效满足园区企业信贷需求; 六要加大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要用好用足上级行核定的信贷规划,积极争取总行政策倾斜和直贷项目贷款(或联动贷款)的发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赣南苏区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简化审批手续,创新信贷方式,统筹资金安排,确保信贷资金与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对接好,扶持重点产业做大做强;各银行业机构要发挥好银行业的整体活力和合力,采取银团贷款等合作模式,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形成优势互补,支持大型项目建设; 七要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在信贷工作中要重视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把支持赣南苏区发展振兴和环境资源的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加强与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建立节能减排行业风险控制制度、名单管理制度,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以良好的金融服务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建设和水土保持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林业专项贴息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贴息贷款等的额度,增加对绿化育苗、新苗试种等改造生态环境的专项贷款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专业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退耕还林和利用荒山荒坡种草植树,大力发展林果业、畜牧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发展农村经济;加大对循环经济的信贷投入,支持赣州铜铝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园、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及赣州全国低碳城市试点等循环经济建设。择优扶持从事环境保护和治理污染的项目和企业。 (二)深化改革抓落实。 一方面,着力在机制、模式上改革创新,协调推进金融资源共享:一要建立金融资源共享机制。在赣粤闽湘边际地区的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金融企业等各层面,建立四省边际城市金融联系协调机制,构建区域金融合作平台,研究探讨和推动四省边际区域金融市场体系、金融运行机制、金融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全面对接;建立健全区域金融风险处置联动机制,增强区域预警协调性和合力,研究制定金融风险处置应急预案,联合举办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赣粤闽湘边际地区协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要完善金融资源共享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在赣粤闽湘边际地区开展金融创新和跨区域 |
|
首页 上一页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下一页 尾页 转到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