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与金融作为——《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金融政策宣讲报告 |
作者 |
钟敏(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
调研背景 |
《若干意见》包含11章节45条意见,有4条涉及金融,明确提出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金融改革、金融服务、金融创新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对赣州金融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把握政策机遇,发挥金融核心作用,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振兴,赣州金融业责无旁贷! |
调研时间 |
2012年三季度 |
![]() |
(其他区域)地方性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增强跨区域开展业务的竞争力;支持村镇银行等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逐步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力争村镇银行在201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争取建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重点是争取组建赣南苏区保险公司,探索研究建立赣南苏区发展银行; 四要大力发展新兴金融业态。引进和发展小额贷款、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租赁、财务公司、汽车金融、消费金融、资金互助等各类新兴金融业态主体,促进新兴金融业务发展,实现与传统金融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在赣州设立财务公司。积极推动赣州工业投资、发展投资等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组建赣州金融控股公司。整合各类本地金融资源,组建赣州金融控股公司,搭建强大的投融资平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设立总规模为50亿元至100亿的产业投资基金,发起募集和管理一批产业基金、并购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增强金融实力,降低金融风险; 五要完善各类金融中介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及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探索建立涉农担保资金或成立涉农担保公司;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银企对接网络平台,拓展银企信息沟通渠道,消除信息不对称性;大力支持评估公司、经纪公司、咨询公司、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发展;配合支持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把民间资本聚集起来投向特色产业,支持产业发展。 (三)整体推进抓落实。 健全五大金融市场体系:一要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积极做好企业上市资质培育工作,建立企业上市后备库,开通“绿色通道”,支持赣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资产注入和整体上市;支持大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推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城市建设债券等发行;尝试引进PE/VC机构,积极争取风险投资基金更多地投资钨、稀土等优势产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打造具有国际化水准的高新技术产业链条;推动矿产资源资本化,开发矿产资源证券化产品; 二要发展和完善货币市场。支持赣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入银行拆借市场和债券回购市场;大力发展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活跃票据市场。通过建立推荐制度、评级制度、公示制度、公告制度,选择资信情况较好、现金流量大、市场占有率高、供销关系相对稳定的大型 |
|
首页 上一页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下一页 尾页 转到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