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与金融作为——《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金融政策宣讲报告 |
作者 |
钟敏(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
调研背景 |
《若干意见》包含11章节45条意见,有4条涉及金融,明确提出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金融改革、金融服务、金融创新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对赣州金融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把握政策机遇,发挥金融核心作用,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振兴,赣州金融业责无旁贷! |
调研时间 |
2012年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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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解读:准确把握实质内涵 《若干意见》中第(十八)条、(二十一)条、(三十一)条和(三十七)条涉及金融方面的政策措施,共21个要点,加上可享受“西部大开发”方面的一系列金融政策措施,内容丰富,特点鲜明,涉及面广,金融政策含金量高,方向明确。可谓政策条件西部化、政策待遇特区化、政策主题赣州化。主要彰显了以下四大特点。 (一)突出了一个中心。 就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赣州打造成区域金融中心。虽然赣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提法没有写进《若干意见》,但《若干意见》提出,要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完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推动建立赣闽粤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赣州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支持和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是建立金融中心的必备条件,为赣州建立区域金融中心指明了方向。赣州建立区域金融中心,具有三个明显优势: 一是总量优势。在经济总量方面,赣州已进入全国百强城市,被中国社科院列为“过去5年竞争力稳步提升的10个城市”第三名。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GDP)1335.98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在赣粤闽湘四省边际九市中位居第一。金融方面,2011年末,赣州金融业增加值43.79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3.28%,是2006年末的3.4倍。全市人民币各项存款、贷款余额分别突破1800亿元、1000亿元,分别是2006年末的3倍、3.5倍,均列周边城市第一位;保费总收入近38亿元,证券交易成交量1083亿元,分别是2006年末的3倍、5.5倍。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显著改善。全市银行业总资产达到2240亿元,实现总利润35亿元,分别是2006年末的3.3倍、7.6倍;不良率为2.91%,比2006年末(注:2006年之前无可比口径)下降16.7个百分点。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小额贷款等机构总数达73家,比“十五”期末增加50家;作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赣州银行,总资产突破400亿元,其分支机构不仅实现了辖内县域全覆盖,还迈出了跨省、市经营步伐,在2010年“全国中小型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排名第八,跨入了全国中型城商行之列。赣州金融业已形成政策性机构与商业性机构相互配合,全国性机构与地方性机构良性竞争,城市机构与农村机构相互补充,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共同发展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赣州金融的辐射作用初步显现。 二是资源和产业优势。赣州矿产资源十分丰富,有“世界钨都”、“稀土王国”之称。黑钨储量全国第一,占全国储量的70%、世界的40%。离子型中重稀土储量全国第一,占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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