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与金融作为——《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金融政策宣讲报告 |
作者 |
钟敏(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
调研背景 |
《若干意见》包含11章节45条意见,有4条涉及金融,明确提出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金融改革、金融服务、金融创新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对赣州金融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把握政策机遇,发挥金融核心作用,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振兴,赣州金融业责无旁贷! |
调研时间 |
2012年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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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再担保公司创新试点 融资性担保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和投资、融资一样,体现的是一种信用放大和财务杠杆的作用,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两重属性。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外部担保和增信,在促进金融资源向中小企业以及朝阳型、科技创新型政策扶持产业有效配置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政府弥补“市场失灵”的手段之一,同时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 自2006年以来,赣州市担保机构迅速发展,最多时达107家,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上半年,根据省金融办和省中小企业局部署,认真开展了担保机构规范整顿活动。经省审查批准, 79家担保机构取得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2011年新增4家,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总数达83家。注册资本金26.7亿元,注册资金亿元以上的有4家,5千万至1亿元的有22家,3千万至5千万的有10家。已有1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30余家融资性担保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截止2011年9月末,在保责任余额25.11亿元,实现收入3823万元。 但不可否认,长期以来,一些担保公司由于收取的担保费率较低,担保业务规模不大,担保业务收益低,担保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规定范围以外的业务收入。同时,过高的担保资格要求导致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机构合作难、融资放大倍数不足。融资性担保公司自律性差,违规、违法经营的现象比较严重。这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深化制度改革和业务创新。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解决中小企业信贷资质不足的一个制度安排,但当前的表现,难言满意。《若干意见》提出要深化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试点,为此类公司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契机。事实上,随着担保业务品种、样式和经营模式创新步伐的逐步加快,中国担保行业的业务已经由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这一单一品种,发展到目前的42个业务品种以上。不仅如此,融资担保创新还从间接融资发展到直接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从贸易履约发展到工程履约,而司法类、行为类担保也有了新的进展。 “担保产品、反担保方式以及业务合作层面的创新”,被誉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的三大方向。 说起担保产品创新,其最大特点是通过多方合作,分离主合同交易中的风险。由于每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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